安全教育潼关县教育科技局年清明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又是一季春风送暖、微风拂面的时节。春天的绿意如约而至,一年一度的清明节也即将到来。为了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将假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遵守交通规则。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不乘坐黑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教育孩子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学习并牢记“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严禁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提高在交通行为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驾乘汽车、电动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一盔一带”规定,要注意开车安全,路窄弯多慢行礼让,不要超载超速,不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
二、注意防火安全。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倡导通过家庭悼念、植树祭奠、集体公祭、撰写追忆文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从火灾源头消除隐患。同时,发现森林火灾及时呼救,严禁学生直接参与林火扑救;野外游玩时也不要携带火种,更不能野外用火,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做好防溺水教育。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四、注意人身安全。密切 年4月2日
编 辑|袁 蓓
排 版|杨 敬
审 核|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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