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号)精神,现将我省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经教育部同意,年起,我省每年将组织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名。

1.补考考生指笔试成绩至少有一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同时要具有①江苏户籍②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③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①②③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含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和五年制高师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师范生。

3.考生应具备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可以报考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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